银建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移交的通知
各职能委、银建出资公司:
依《银建档案管理制度》,档案馆于3月1日开始接收各职能委、在京银建出资公司2017年度文件材料,请各委总经理、在京银建出资公司行政部门负责人组织做好本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文件材料移交至档案馆,具体要求如下: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须完整齐全,凡对今后工作有查找利用价值、起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均须归档保存。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若包含相应的电子文件,须将电子文件与文件材料一并移交档案馆归档保存。
三、各类档案的具体内容
(一)文书档案包括2017年度工商登记相关文件、收文、发文、令和会议纪要,须将电子文件(签字或盖章文件须提交扫描件)与文件材料一并移交档案馆。
(二)科技档案要求以项目为单位成套归档,由项目负责人整理立卷,并装订成册。
(三)专门档案中会计档案移交2016年度会计档案,要求移交文件材料原件,如果特殊情况不能移交原件的,必须注明情况;审计档案移交2017年度审计报告。
(四)声像档案要求声音和影像清晰、未加修饰剪裁。
1. 录音、录像类声像档案应在外盒贴上标签,并附有文字说明,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录音者或摄像者。
2. 数码照片类声像档案,要求反映同一内容的照片附有文字说明,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摄影者。
(五)实物档案应标明实物名称、获得时间和颁发(赠予)单位(或个人)。
四、移交单位需填写好《文件材料移交单》(见附件)发送至档案馆邮箱(dag@yinjian.com),与负责档案馆管理的工作人员预约档案移交日期,避免发生多机构集中移交的现象。
五、对于外埠银建机构法人,由本单位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将整理后的档案目录及电子档案发送至档案馆邮箱,以备查询。
特此通知。
(联系人:柳强 联系电话:13370189887)
附件:文件材料移交单
银建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