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8-11-27来源:银建党委
各党总支:
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银建选举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石景山园区党工委的通知要求,各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要相继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先酝酿报批。各总支要召开总支委会议,专题研究所属支部换届选举事宜。会议确定拟换届人选及分工,换届时间等相关内容,尔后报党委批复后即可展开工作。
二、要指导到位。所属各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前要将换届选举材料齐备后,报总支确定换届选举大会具体时间,会议召开时间,总支要派人参加会议。对支部人员变动较大的,书记或副书记要亲自到会指导。
三、 要及时报批。要将换届选举情况及书记、副书记和纪律检查委员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
四、 要跟进工作。要妥善处理抓好年底经营工作与抓好党建工作的关系,合理摆布时间,跟踪督导到位。要结合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搞好教育发动,明确责任分工,深化职责担当意识,为扎实做好党建工作、完成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障。
特此通知。
中共银建
2018年11月27日